石家庄市“散乱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以来,我县始终把整治“散乱污”企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巩固“散乱污”企业集中排查整治成效,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县高度重视,政府县长、主管副县长多次召开会议,就此项工作亲自进行调度和安排部署,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全面落实
根据《石家庄市“散乱污”企业持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石传办传〔2019〕25号)通知要求,我县制定了《深泽县“散乱污”企业持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深政办通〔2019〕5号),在全县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回头看”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对照2017、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开展“散乱污”企业“回头看”,重点加大对“散乱污”企业集群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列入2017、2018年关停取缔类的“散乱污”企业,核查“两断三清”落实情况;对列入2017、2018年提升改造类的“散乱污”企业,全面检查其手续完善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水平等;二是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持续排查整治。严格按照“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由各乡镇(开发区)、逐村(居委会)、逐企业进行“拉网式”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摸清本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底数,研究制定本辖区排查整治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排查整治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三是在9月3日在市局“散乱污”企业整治推进会议后,以乡镇为单位分成六个排查小组,逐村逐企业进行检查、排查,坚决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无遗漏。
二、全面排查,认真核查
严格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落实“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集中力量,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摸清本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底数,研究制定本辖区排查整治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排查整治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一是2019年我县共排查“散乱污”企业72家,其中整改提升类17家,关停取缔类55家,10月底前已全部完成,二是是收到《关于对高邑等7县(市、区)“散乱污”企业暗查暗访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后,我县立即召开会议,对照通报问题,认真核查,立即整改。对通报问题已整改全部整改到位。
三、严格落实,持续推进
以省、市、县“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主要依托,严格按方案要求对“回头看”发现的“散乱污”企业问题持续督促整改,并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对新发现的“散乱污”问题,要第一时间断水、断电,并纳入“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清单。一是对照2017、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开展“散乱污”企业“回头看”,重点加大对“散乱污”企业集群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列入2017、2018年关停取缔类的“散乱污”企业,核查“两断三清”落实情况;对列入2017、2018年提升改造类的“散乱污”企业,全面检查其手续完善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水平等;二是严格按方案要求对“回头看”发现的“散乱污”企业问题持续督促整改,并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对新发现的“散乱污”问题,要第一时间断水、断电,并纳入“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清单;三是针对“散乱污”企业“小型化”、“作坊化”、“隐蔽化”、难发现、难监管、易反弹的特点。继续保持对“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的高压态势,结合各职能部门,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取缔一起。各职能部门要各自按照相关职责对“散乱污”企业进行规范整治和严厉打击。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四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我县印发了《深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奖励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通告》,通过张贴方式在醒目位置张贴一千余张,通过中小学校、企业等方式发放宣传页2万余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继续保持对“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的高压态势,各乡镇与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对“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取缔一起,该移交司法机关全部进行移交。不断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并及时纳入动态管理清单,切实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附件1、整治排查报告(1)
附件2、报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