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有关部门: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办法>的通知》(〔2021〕-86)和《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级部门容缺受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石家庄市级部门容缺受理(除行政许可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石审改办〔2021〕7号)要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梳理编制了《深泽县级部门容缺受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深泽县级部门容缺受理(除行政许可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办法》,通过开展容缺受理、审批提速,破解“材料不齐不能受理”的审批难题,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并做好公开公示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附件1:《深泽县级部门容缺受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附件2:《深泽县级部门容缺受理(除行政许可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深泽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