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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共场所卫生备案、变更操作流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9    来源:卫健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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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公共场所卫生备案、变更操作流程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疾控局关于印发公共场所卫生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全县公共场所卫生备案管理工作,现将公共场所卫生备案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一、适于备案范围

适用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录像厅(室)、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及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公共场所的卫生备案管理。

二、办理工作程序

开办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录 像厅(室)等 7 类公共场所的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 在营业之日起或变更相关信息之日起 30 天内,在深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卫生备案和变更,其办理方式分为以下两种:

(一)线上办理

1.经营单位登录“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点击 “公共场所卫生备案在线办理”选项,以单位为主体注册用户账号(账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后可选择音乐厅、展览馆、 博物馆等 7 类公共场所备案按钮。

2.选择备案后,自动跳转到“公共场所卫生备案申请表”,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填写经营单位的基本信息和上传需要盖章的材料(公共场所卫生备案信息表、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营业执照 等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 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申请表填报和上传 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

3.承办公共场所备案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营单位提交的资料审核未通过的,注明理由并驳回修改,修改后再次申请。审核通过后需到现场领取纸质版备案凭证。

4.经营单位申请变更的,参照备案操作流程,登录后选择变更按钮,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线下办理

经营单位在深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填写纸质版材料,根据申请人填写的材料录入系统中的对应表格并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负责人员:刘毅、崔瑜琼

咨询电话:83522499 

 

                               深泽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