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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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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5】101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5】121号)、《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石财农2025)85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21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衣(2025)66号),现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以下简称衔接资金,资金规模详见附件)。该项资金预算指标列 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 农林水支出”。上述指标待 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同时,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出如下要求: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有关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待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具体调整优化方案确定后,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要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各县(市、区)要提前做好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市县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市县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及地址:深泽县府前西路240号深泽县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311-89228625
国家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szxfpb2018@163.com
附件3:〔202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