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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和实践教学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4    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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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统筹利用好各类培育资源,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顺利实施,现就做好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和实践教学机构公告如下:

培育机构和实践教学机构应能够承担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等方面培育任务,能够满足培育需求、保障培育工作顺利实施。

培育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实践教学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的农业创新驿站、农业园区、农民(业/机)合作社、组织部门“万人示范培训”基地等各类培训机构

起止时间:34---312

人:83521390

 

深泽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