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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5    来源:交通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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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一些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配合,联动不足、衔接不畅,个别工作未形成闭环监管。机动车维修行业未明确牵头部门,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生态环境部门分别负责机动车维修备案、营业执照发放和排污许可管理、污染设施建设运行工作,三个部门缺乏联动机制,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一些汽修企业存在非法拆解机动车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深泽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建立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深泽县分局、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三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建立“交通运输局负责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备案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及经营行为规范;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负责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在营业执照核发、排污许可证审批等环节强化前置审查,杜绝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市生态环境局深泽县分局负责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主责,加强对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的执法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了权责清晰、协同高效、齐抓共管的监管新格局,为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业户9家,现场责令整改1家,针对未完成备案的企业立案2家,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四、验收情况

20262月26日,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三部门对深泽县整改问题内容进行了验收,验收结论为整改合格。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7811608  86689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