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基准价的公示
根据深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和服务收费等级基准价的通知》(深发改价格〔2026〕10号)精神,现将深泽县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基准价公示如下:
深泽县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基准价
(单位:元/建筑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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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等级 |
基准价 |
电梯费 |
二次加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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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0.90 |
0.30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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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0.85 |
0.30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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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0.55 |
0.30 |
0.05 |
备注:
1.以上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2.以上标准不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3.供水企业已接管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水设施的,二次加压运行费用按0.05元/平方米从物业费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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