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红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应重视农村闲置场地再利用问题,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利用,可以将这些闲置资源转化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新动力”的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北省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指导意见》(冀农组〔2021〕2号)自2025年8月26日起予以废止。待河北省出台新的政策后,再予以告知。
深泽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