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乡镇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深泽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乡镇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铁杆镇主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夯实基层政权,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强化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乡风文明等方面履行职能。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本乡镇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镇人大是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加强基层政权、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镇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本级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铁杆镇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职责是:
第三条 理顺县乡权责关系:
(一)理顺行政执法职责边界。县直部门赋权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乡镇为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委托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由县直部门与乡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委托范围、委托权限、委托依据、委托责任及委托期限等,法律法规未赋权也不宜委托下放,但需乡镇配合的行政执法事项,由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助县直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立案调查等工作,县直部门为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县乡执法协调衔接联动机制,完善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以及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
(二)理顺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实行派驻体制的税务分局、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所)、司法所,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其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要听取镇党委的意见。
(三)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制度。县直部门行政事务需要委托或交由基层承担的,须充分听取镇党委、政府意见并经过县委、县政府审核批准,并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权限、分工、期限等具体要求,落实人员、经费以及业务培训等保障措施。需由乡镇配合、协助完成的工作任务,主要责任由县直部门承担。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规定外,不能以设置“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乡镇。
第四条 铁杆镇党委、人大、政府设8个工作机构,规格均为股级。其中,事业单位4个,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负责本镇政府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宣传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民族宗教事务、党管武装、组织人事等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负责“两企三新”党建工作;领导辖区内人大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指导村(社区)文化室建设、文体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文物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收集、反映社情民意。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乡镇统计工作,负责拟订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村级资金核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运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负责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农文旅融合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品牌农业;指导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经营项目,提升生产经营水平;负责小微企业扶助等工作;负责防返贫工作,推动辖区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负责拟订辖区村镇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体制改革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前期政策处理及项目跟进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人居环境改善、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节约用水、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4、安全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辖区安全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配合做好气象信息宣传、预警工作,负责消防、气象灾害、防汛、抗旱等应急防御、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巡查等工作;负责领导辖区传染病防治工作,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护林和森林草原防火等相关工作。
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指挥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统筹协调指挥各类民生诉求事项、各类政务服务热线交办事项的受理、研判、转办、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互联网舆情化解和舆论引导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信访工作,调解各类纠纷;负责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做好防范邪教工作;会同司法部门开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4个:
5、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授权、委托,承担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直有关部门、乡镇有关机构做好辖区内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监督巡查工作。
6、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拥军优属、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配合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等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7、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负责物业监督管理,负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指导物委会、业委会开展工作;负责爱国卫生日常工作,负责健康教育、就业服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拟订辖区农业综合服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农机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预报、防治、处置;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水土保持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推进和美乡村、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负责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文明创建等工作。
深泽县铁杆镇铁杆村府前路7号
8:30-12:00,14:30-17:30(夏季)
8:30-12:00,13:30-17:30(秋季)
0311-83563008
郭宏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