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和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5-09-09    来源:人社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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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和机构职能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和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工作;负责高技能人才选拔和培养。
(四)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五)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计划,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六)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县内社会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社会保险机构的管理。负责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县企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负责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审核管理工作。
(九)统筹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并组织实施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任免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内设机构
1.综合一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收发、会务组织、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安全保卫、值班应急、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网络舆情处置应对工作;负责信息、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文件推进落实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系统窗口服务建设;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信息化建设综合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补充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依法监管相关基金的收支、管理;负责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管理工作。
2.综合二股。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稳定和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工作;负责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就业创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创业担保贷款审查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工作,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制度。
负责全县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承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的推荐及职业资格审核和评审;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级评审、中高级推荐工作;负责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负责全县农民工管理和家庭服务业工作,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农民工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用工备案和劳务派遣管理工作;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检查地方劳动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企业职工档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负责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负责失业保险和基金管理工作,建立失业监测预警制度、失业登记制度;负责落实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负责审核县属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指导和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负责全县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和工伤预防政策、行业差别费率标准、医疗和康复政策和标准;负责组织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基金管理和基金预测预警工作;负责县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工作;负责全县特殊工种的认定和管理,负责组织全县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初级鉴定和提前退休待遇审核,负责县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条件确认,县本级企业正常退休条件核准;指导和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负责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的调整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提取审核确认工作;指导和监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承办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综合三股。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力资源保障综合统计工作;拟订人才工作有关目标,参与全县人才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承办有关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工作,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落实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援派工作;负责人才购租房等各类补贴发放、人才公寓申请认定及分配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登记管理、岗位设置、竞争上岗、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核准上报、备案工作;指导监督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退休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受奖励、处分、处罚后和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待遇调整工作;按照管理权限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工资协调联动机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工资基金手册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在职人员工龄计算、工作年限认定工作。
组织推进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管理工作,负责仲裁员培训工作;指导裁审衔接工作;指导并参与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负责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检查,研究处理与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相关的其他问题;指导协调以县政府名义的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活动;负责全县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服务工作,落实相关待遇。
(二)所属事业单位
1.社会保险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政策规定,负责上述工作的经办及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日常管理、使用等相关工作。
2.就业服务中心
负责政策咨询、创业培训、专家指导、项目推介等创业服务。负责审核审查小额担保贷款资料和贷款项目、上报各类贷款报表、贷款贴息审核、贷款数据系统录入。负责监管孵化基地正常运营,帮助孵化基地建设一支可为创业实体提供经营场地及相关创业服务的管理队伍。负责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的职业介绍工作,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国家有关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负责公益岗的开发管理、就业创业证办理、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用工备案等。组织举办各类招聘会。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管理、退休、社保补贴审核申报。负责城镇新增、失业再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数据统计上报。负责本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统计及实名制系统录入。负责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工作。负责社区基层平台建设及社区就业工作月报表。
3.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整理、保管、利用和转递;负责流动人员人事代理公共服务、业务指导、咨询;负责搭建人才和企业之间的桥梁,解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招聘活动;配合做好本县引进人才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裁审衔接工作;参与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文书、档案的日常管理及仲裁委员会印鉴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工作
5.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开展劳动保障维权服务和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相关服务;指导全县劳动保障维权及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工作和开展业务培训;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和根治欠薪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办劳动保障维权投诉、举报的具体受理及处理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
深泽县新政府大楼
四、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9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5:30 (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电话
0311-69136088
六、负责人
李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