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方针、政策。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搜集、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安侦查工作,侦办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恐怖案件、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生物安全犯罪案件及其他重大案件。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处置突发事件、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危险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消防工作职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和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车辆(不含拖拉机、收割机等农用机械)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
(六)负责网络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防护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侦办涉及网络安全的案件。
(七)负责反邪教工作,搜集、掌握邪教组织、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新生邪教和会道门等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开展管控和研判,依法组织打击处置。
(八)负责反恐怖工作,负责全县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九)负责禁毒工作。
(十)负责公安机关监管羁押、执行刑罚等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纪委监委部门做好留置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十二)负责安全警卫工作;承担涉及我县的北戴河暑期安保和“三道防线”安检查控等任务。
(十三)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建设、管理公安指挥系统以及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技术侦察等工作。
(十四)负责公安机关警务被装、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经费保障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开展与国际刑警组织、外国警方及港澳台警方的交流与业务合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县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十六)负责公安队伍建设、教育训练、公安宣传等思想政治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指导公安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拟订公安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公安民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公安警务督察工作,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负责公安信访工作,查办信访案件,依法对我县进京到非信访接待场所或敏感地区上访的人员进行处置。
(十八)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公民非公务活动出境和来我县境外人员,依法组织侦办和查处涉外案(事)件。
(十九)负责依法打击、处理涉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案(事)件。
(二十)负责监督、指导各派出所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职能:
内设机构(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承担全县公安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干部人事、教育训练、队伍管理、宣传文化工作。
负责县公安局和所属单位的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工资抚恤、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民警录用、警衔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公安队伍教育训练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安民辅警健康保护、职业化训练和心理训练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民警晋升培训、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任务。 负责拟订全县公安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公安队伍建设重大课题研究;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公安队伍考核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公安新闻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文化建设、表彰奖励、典型选树、政务新媒体建设和新闻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及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内刊、出版、影视和新闻报道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纪检工作,领导、监督派出机构的党建、纪检、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牵头负责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协助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负责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公安队伍作风建设。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老干部服务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财务、装备、被装、基建、后勤服务等工作。根据权限负责编报、汇总、审核县公安局经费预决算,以及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做好财政法规执行工作;制定公安装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生活管理、车辆管理、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执法勤务机构
3.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和综合处理各类重大敌情社情动态、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等情报信息;负责制定全县公安机关情报指挥、国际合作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公安工作整体研究谋划,统筹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组织开展重点人员动态管控、重大事件预警防范等工作;负责拟订公安机关内部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安警务协调处理、警力装备调配等工作,指挥调度各类突发案(事)件处置工作。收集、掌握常态、应急、安保、专项任务情况,检查全县公安机关值班备勤,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报警服务台工作,承担全县110接处警和社会联动工作。统筹协调公安机关跨区域、跨国(境)事务、案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海外利益保护、处置境外涉我县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我县驻外警务联络官、维和警察、国际组织职员推荐等工作;负责县公安局情报指挥相关系统平台工作,推动公安内外部数据资源整合。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制度建设、统计、对外联络、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管理、重要活动筹备组织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领导讲话、信息简报等;负责县公安局重大事项的责任分解、协调交办、结果反馈、督促落实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工作。
负责全县科技兴警、公安信息化、大数据实战化建设应用工作,负责公安应用软件和系统、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公安科技立项、科研开发、专用装备开发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数据资源融合应用、大数据和视频图像技术导侦、移动警务工作,负责城区公安视频联网系统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全县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使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公安信息通信网、机关局域网、信息资源库及业务数据库的管理维护及公安机关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指挥通信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指挥通信保障任务;负责全县公安信息对外共享管理、警务查询工作。
4.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反恐怖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政治安全保卫和反邪教工作;负责搜集、掌握、研判和处置影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侦察、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组织、敌对分子的颠覆、渗透、分裂、破坏活动,监督、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县的活动;负责涉港澳台案(事)件的情报搜集和线索核查;负责对非法组织、非法刊物、煽动性标语、传单、信件,以及会道门、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有害功派等非法活动进行防范控制和打击处置;负责围绕涉及政治安全的重点人员、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开展防范保卫,负责学校等文化领域内部安全管理;负责开展政治安全保卫队伍建设、秘密力量建设、职业据点建设。指导基层派出所开展政保基层基础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和专项工作。
负责综合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掌握恐怖活动的特点和动向,搜集、分析、研判、反馈全县涉恐情报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秘密据点建设管理和特情物建;管控涉恐重点人员,调查涉恐情报线索,依法查办恐怖组织、案件和恐怖犯罪活动。协调和推动反恐怖斗争技术手段、技术保障的研究开发工作;负责暴力恐怖案件的调查研究,推动反恐怖斗争的群众性基础防范和宣传工作;拟订反恐怖工作方案预案,确定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组织、指导、协调反恐应急准备工作。承担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5.治安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搜集、掌握治安形势、治安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和警种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全县治安防控体系和治安信息系统建设及规范运行工作;负责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重点管理行业和新兴重点行业的治安管理,负责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负责全县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组织查处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指导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负责全县“三道防线”检查站点通道查控及相关业务的实战演练等工作,健全完善通道查控、涉访维稳区域和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指导开展协同联动工作。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集会游行示威的受理、审批及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性活动、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的安保及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重要油气电管(线)及其他重点部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处置收缴、上交的危爆物品;负责搜排爆等工作;负责管理治安类特定对象;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负责民用无人机基础管控工作;负责公民养犬服务管理,负责保安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安防系统的规范运行; 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消防工作职责;负责全县社区治安巡防队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全县户籍人口管理工作,制发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承办上级交办的专项工作。
6.刑事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刑事案件侦破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侦办刑事案件及有社会影响案件;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组织、指导涉黑恶犯罪线索摸排核查、涉黑恶案件侦办工作;负责侵权、侵财犯罪打击工作;负责打击侦办、预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负责组织追逃工作;负责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疑难案件等现场勘查、分析以及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工作;负责警犬训练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和专项工作。
负责公安机关技术侦察工作,执行公安机关技术侦察工作的规定、办法、制度,收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和案件线索;参与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重大疑难案件的技术侦察支援;管理全县公安机关技术侦察科研和装备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专项工作。
负责全县禁毒工作,掌握和分析禁毒斗争形势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执行预防打击对策;负责毒品预防宣传教育;负责禁种铲毒、禁吸戒毒工作;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监管工作;指挥、协调全县涉毒刑事案件侦办、治安案件查处;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吸毒人员管理工作;侦办涉毒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和其他专项工作。
负责创新合成作战打击犯罪工作机制,为公安实战提供综合服务保障。负责与新型科技企业的联系合作,研发有利于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科技产品;负责整合利用情报、刑侦、技侦、网安、科信等各警种数据资源和科技手段,开展情报信息分析研判、科技信息化侦查工作。
7.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职责:执行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政策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工作、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管理、实施公安机关互联网技术侦察手段和侦控系统建设,向技术侦察部门授权使用;负责开展互联网技术侦察工作;指导监督、组织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和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监管责任制度,督促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网络可信身份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工作;负责涉警舆情预警及应对处置工作;侦办涉及网络安全的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专项工作。
8.交通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定,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办理与交通管理相关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负责全县车辆(不含拖拉机、收割机等农用机械)和驾驶人管理工作;负责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审批;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参与道路、停车场及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工作;负责城市交通安全设施的制作、安装和标线的施划;负责重大活动等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9.特巡警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动乱、暴乱、骚乱事件,以及聚众滋事、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群体性重大治安事件;负责执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特定的巡逻执勤等任务;负责警用无人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社会治安巡逻防控、警务站勤务,以及国家机关、重要交通枢纽、大型商圈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公安武警武装联勤等任务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考核。负责执行跨地区特别任务。
负责拟订留置保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留置保障工作政策、规定,执行留置看护任务,负责留置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搜查、留置、通缉工作;负责留置保障民辅警管理培训工作。
10.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执行预防、打击对策,依法开展侦查、侦办工作;负责打击走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扰乱市场秩序、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等经济犯罪活动;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和其他专项工作。
11.督察审计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 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查群众投诉举报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依法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相关警务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安信访工作,分析研判信访工作形势;受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直接参与信访案件查办,负责公安信访事项处理落实情况的督办落实;统筹全县公安机关在京涉访维稳工作, 配合处置在京规模性聚集、个人极端行为等涉访违法犯罪,配合北京警方接返我县在京失控风险人员;协调配合北京警方侦查取证、打击涉访刑事案件,对进京大型集体访进行情报研判、预警,配合处置非信访接待场所或敏感地区上访、集体访;承办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在京应急处突、岗点执勤等任务。
12.法制大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工作;推动全县公安机关落实全面依法治市的方针、政策;负责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公安建设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案件的法制审核,以及刑事不予立案复议、复核等工作;负责监督、审核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规范运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指导、监督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使用和运行管理工作,以及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答复、国家赔偿工作,承办相关案件;负责公安机关公职律师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事项。
13.出入境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执行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签发管理;负责在深泽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难民管理,国籍管理;负责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负责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侦办工作。
12.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掌握全县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打击对策、工作规范;指导或直接侦办涉及环境资源、生物安全、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刑事案件,负责相关治安案件查处工作;负责侦办在全县有影响的犯罪案件;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相互衔接和协调联动机制,参与相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掌握全县涉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和打击措施;负责涉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领域犯罪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负责跨领域、跨部门、跨警种协作办案。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其他专项工作。
15.刑事案件审理大队。
主要职责:收集、整理、分析刑事案件审理工作数据,研究制定刑事案件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审讯审理、证据核实、提请报捕、移送起诉等相关工作。
16.特别行动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查处敏感、特殊治安案件,侦办治安部门管辖的复杂疑难刑事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复杂、敏感案件和专项工作。
直属机构
1.县看守所。
主要职责:负责收押县本级公安机关押送的羁押人员,以及其他执行异地羁押人员和临时羁押人员。依法对羁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及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对羁押人员的法制教育、管理和转化级深挖犯罪等工作。
2.县拘留所。
主要职责:依法对本县行政拘留人员、司法拘留人员和被拘留审查外籍人员开展收拘、管理、教育工作,保障被拘留人员合法权益;负责保障国家行政执法和司法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派出机构
深泽镇派出所、大桥头派出所、赵八派出所、白庄派出所、留村派出所、铁杆派出所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负责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工作;负责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相关公安政务服务。
三、办公地址:深泽县西苑街135号
四、办公时间:
1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6月1日--8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五、联系电话:0311-83522122
六、负责人:孙文佳
七、传真:0311-8352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