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19﹞-62)要求,为更好的促进我县“双创双服”暨“4+4”现代产业发展,县政府对2018年12月31日以前由县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通知你们,未列入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视为失效。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深泽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8年12月31日之前)
经审查确定继续保留的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
一、符合规定,继续有效的7件
1.深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泽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政办发〔2015〕14号)
2.深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泽县治理露天烧烤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政规〔2018〕1号)
3.深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泽县新改扩建居民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建设资金缴纳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深政规﹝2018﹞2号)
4.深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泽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办法》的通知(深政规﹝2018﹞3号)
5.深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泽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政规﹝2018﹞4号)
6.深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深政规﹝2018﹞5号)
7.深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泽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深泽县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实施细则》(实行)的通知(深政规﹝2018﹞6号)
二、已超过有效期,失效的2件
1.深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泽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政函〔2011〕76号)
2.深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泽县限价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政办发〔2015〕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