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涉企检查计划表 | ||||||
| 序号 | 检查时间 | 监察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依据 | 备注 |
| 1 | 2026年1月-12月 | 本县行政区域内 | 再生资源的拆解、剪切、破碎、清洗等专业化和规模化初加工活动是否在分拣中心进行。 | 实地检查 | 《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再生资源的拆解、剪切、破碎、清洗等专业化和规模化初加工活动应当在分拣中心进行。 | |
| 2 | 2026年1月-12月 | 本县行政区域内 | 1.设置再生资源固定回收站(点)是否有符合规定的场所。 2.再生资源固定回收站(点)是否有围墙、顶棚等必要的防扩散、防渗漏设施,不影响社区环境。 3.是否有检定合格且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
实地检查 | 《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设置再生资源固定回收站(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场所;(二)有围墙、顶棚等必要的防扩散、防渗漏设施;(三)有检定合格且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 |
| 3 | 2026年1月-12月 | 本县行政区域内 | 1.再生资源固定回收站、点回收物品是否及时清运。2.在居民区内,从事再生资源收购、装卸活动,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3.是否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台账,是否定期向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部门上报回收的再生资源种类、数量、来源、去向等信息。 | 实地检查 | 《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及时清运回收物品,保持固定回收(点)周围环境整洁和回收设施正常运行;(二)在居民区内,从事再生资源收购、装卸活动,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三)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台账,定期向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部门上报回收的再生资源种类、数量、来源、去向等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