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发布时间:2025-04-17    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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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序号 抽查类别
名称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及要求 备注
1 无害化处理场所的监督检查 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现场检查 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六条和第十条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2 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督检查 兴办畜禽养殖场备案和养殖档案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八十六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兴办畜禽养殖场未备案,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  
3 生鲜乳收购的监督检查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及相关条件要求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生鲜乳的;生鲜乳收购站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继续从事生鲜乳收购的;生鲜乳收购站收购《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收购的生鲜乳的。  
4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四条。 现场检查 兽药生产企业是否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  
易燃易制爆等危险品使用、保存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兽药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十条;《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现场检查 易燃易制爆品、易制毒化学品、精神类药品及各类病毒(菌)是否按规定保存,进行生产的厂房、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5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 现场检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是否具备《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生产过程是否符合《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要求。  
6 畜禽定点屠宰厂、点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 畜禽定点屠宰厂、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制度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实地检查 畜禽定点屠宰厂、点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要求。  
7 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督检查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实地检查、抽查 是否依法依规进行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的种子真实性、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8 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 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八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关于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的有关规定;是否销售的种畜禽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销售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证明的种畜禽或者未附具家畜系谱的种畜,销售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是否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生产经营,或者伪造、变造、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  
9 畜禽遗传资源监督检查 畜禽遗传资源引进、输出或利用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是否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是否未经审核批准,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未经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的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是否未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向境外输出畜禽遗传资源。  
10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检查 培训业务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实地检查 培训业务开展是否符合规定。  
培训活动相适应的场地、设备、人员、规章制度等条件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实地检查 教学场所、教学设备、教学人员、组织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规定。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表》报送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书面检查 是否按时报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表》。  
11 对农机维修者的检查 维修人员资格证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实地检查 维修人员是否有从业资格证书。  
技术条件 一般检查事项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条。 维修者使用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技术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的。  
维修配件 重点检查事项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 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维修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是否利用维修零配件和报废机具的部件拼装农业机械整机。  
维修范围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是否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修项目。  
维修数据报送 一般检查事项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是否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和报送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12 对农药产品抽查 抽查农药质量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农药管理条例》。 现场检查 检查农药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检查是否添加隐性成分等。  
13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对进口转基因大豆流向用途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实地检查 进口转基因大豆流向用途是否规范。 涉及市场监管和海关部门
14 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保护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保护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实地检查  检查动物种类、数量,检查有关证件、批准文件或专用标识。  
15 对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对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 对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实时 是否遵循对野生植物资源实行加强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 结合当地实际落实
对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农业部《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实时 是否按照采集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和方法进行采集。 结合当地实际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