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5-07-15    来源:烟草公司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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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2年1月1日施行,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7年7月3日施行,根据2021年11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2016年7月20日起施行)

三、受理机构

(一)审批机构:深泽县烟草专卖局

(二)受理对象:深泽县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办事条件

(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经营主体发生变化,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经营者姓名以及经营地址名称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或者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经营地址变化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变更许可范围的,持证人应当提前提出变更申请。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四)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五、申请材料:

新办

1.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其中:

①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委托代理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延续

1.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其中:

①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委托代理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

1.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

2.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其中:

①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委托代理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六、办事基本流程

新办

申请—受理—书面审查—实地核查---部门审核—领导审批—决定—送达

延续和变更

申请—受理—书面审查—部门审核-领导审批--决定—送达

七、办理时限

审查申请人材料,并实地核查零售户经营场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在3日内下达补正告知书,限期补正;材料齐全后,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实地勘验人员对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勘验后及时报相关领导审批。自作出予以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许可证。

八、发放证照情况

1.证照名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数量:正本、副本共两个

3.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

九、咨询渠道

(一)现场:深泽县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大厅

(二)电话:0311-85849002

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深泽县建设西路68号深泽县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大厅

(二)工作日对外办公时间:夏:(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冬:(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