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深泽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    来源:深泽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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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有关部门
现将《2022年深泽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深泽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2022深泽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快深泽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石家庄市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为目标,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提升信用信息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能力,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更好地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用支撑。
  一、强化信用基础建设
    (一)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打牢信用深泽数字底座。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需要,提高数据归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断提升信用信息特别是“双公示”信息归集时效和质量,逐步将平台建设成为“信用大脑”。配合市级着力推进信用联合奖惩系统的应用,为联合奖惩实施提供平台保障,提升平台使用能力。突出信用应用支撑能力建设,持续推进信用承诺、联合奖惩、合同履约、政务诚信、诚信商圈、诚信社区(村)、“信易+”支撑等模块应用,不断夯实县域信用数字基础。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强化信用深泽建设数据保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 号)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标准,对标先进县(区),压实信用信息归集工作责任,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确保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和归集共享工作常态化、标准化。开展“双公示”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对迟报、漏报、瞒报问题的通报处理问责,加大数据正确率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鞭策后进,实现无漏报、无迟报、无错报。全面开展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检查等其他8类行政行为信息归集共享工作
(三)健全信用制度标准建设,夯实信用深泽发展之基。根据国家、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联合奖惩措施清单,修订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联合奖惩措施落实清单。动态调整信用承诺事项清单、信用应用事项清单等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标准。
二、提升信用信息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一)发挥“信易贷”平台作用配合优化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河北石家庄)”网站功能,全面推进“信易贷”工作,继续加大“信易贷”平台注册率,鼓励有需求的企业发布融资需求,形成“信易贷”工作合力。
(二)深化“信易贷”供给侧合作。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平台机构“信易贷”合作机制,招募合作伙伴,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具有国企背景的政策性小贷、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等地方金融组织,以及政府和国有企业主导建设的金融服务平台参与“信易贷”,签署合作协议,推出特色化金融产品,提升“信易贷”供给能力。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信易贷”业务统计报送机制,按照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数据标准,每月向信用办报送各类“信易贷”金融产品信贷情况,全面归集并展示我“信易贷”成效。
(三)建立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按照市级关于“信易贷”推广应用接力活动路线图安排部署,深入开展“信易贷”推广应用宣传和政银企对接活动,扩大“信易贷”工作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建立“信易贷”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有关部门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信易贷”政银企对接活动,为企业和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信息交流平台,提高“信易贷”融资授信成功率。
三、持续深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深化政务诚信建设。深化政务诚信教育实践活动,完善政府承诺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定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签订政务诚信承诺书,提升公职人员政务诚信意识和守法履约水平。建立政府合同履约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依托石家庄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全面归集各乡镇,各部门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信息,强化依法履行合同意识,提高政府合同履约水平。建立政府失信被执行人通报和督导落实制度,市级通过政府及事业单位名单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比对,筛查政府及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对有问题的县(市、区),市级将制发《政府失信被执行人整改通知书》,督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人民法院判决。
(二)发挥信用承诺便民利企作用。围绕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行政审批、行业监管等重点领域,以“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有关清单为依据,强化信用承诺和履诺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重点抓好医疗卫生、食品生产经营、旅游餐饮、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诚信建设,定期开展行业自律信用承诺。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各部门产生的信用承诺和履诺信息归集至石家庄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信用承诺履诺践诺社会环境。
(三)拓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面。落实河北省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要求,在审批、监管和服务等过程中应当参考使用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结合行业信用评价,对企业实施差别化分级分类监管。对标对表信用监管要求和先进县(市、区)经验,持续完善各细分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不断提升信用监管覆盖面。
(四)建立合同诚信履约机制。按照市级工作部署要求,在常态化归集合同履约信息的基础上,以“米袋子”“菜篮子”重要民生商品、农业土地流转等领域为重点,扩大归集范围,探索建立合同诚信履约机制,发挥合同诚信履约在保供稳价方面的作用。
(五)依法强化信用联合奖惩应用。严格执行国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名单认定标准,严格履行认定程序,建立红黑名单信息常态化发布、共享和应用机制,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措施,及时反馈联合奖惩案例。
(六)提升信用修复便利度。落实国家信用修复的相关规定,明确信用修复方式,规范信用修复流程,降低信用修复成本,完善信用修复监管和异议处理。进一步拓展公共信用信息服务渠道,提升服务便利度。建立线上和线下信用修复培训渠道,帮助企业纠正失信行为、重塑信用。
四、鼓励信用应用创新和试点示范
(一)助力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今年是石家庄市创建第四批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攻坚之年。根据全市工作安排,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开展提升短板弱项专项行动,编制申报材料、打牢创建基础,盯紧“双公示”等核心指标落实,高标准完成评审上报任务。
(二)加强城市信用监测。根据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的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指标,高标准开展城市信用监测信息报送工作。针对石家庄市反馈我县的信用状况监测结果,引导各部门有的放矢改进工作,定期分析我县信用状况,对影响我县排名的部门加大通报力度,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确保我县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稳中有进。
(三)创新守信激励产品和服务。依托“信易+”综合应用平台,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营”等形式,在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文化旅游、医疗就诊、房屋租赁、餐饮购物、便民缴费等领域,着力推动“信易+”应用场景落地。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具有特色、行业特点的“信易+”应用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丰富的信用应用场景,提升信用惠民利企水平
(四)广泛深入开展诚信示范创建和诚信文化宣传活动。围绕支持全县高质量发展,广泛开展诚信示范创建活动,培树各领域诚信典型,加大诚信示范典型宣传力度,发挥诚信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诚信建设进万家”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诚信主题宣传,发布诚信宣传活动动态,在全营造“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浓厚氛围。
(五)支持基层社会信用体系试点和创新。支持和鼓励各部门有序有度地结合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公民道德建设等工作,开展基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和创新,充分发挥我县信用平台作用和产业特点,在“信易+”、街区(商圈)、社区(村居)、志愿服务等方面,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发展,形成基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地一特色”。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2022年是石家庄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的关键一年,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亲自推动,明确负责专职(室)和工作人员,实化工作举措,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压实工作责任。实行工作任务台账式管理,分类、分级、分责挂账推进,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讲条件,定期通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导考核。建立长效督导落实机制,定期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指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过硬、落实质量不高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