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社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发布时间:2025-05-12    来源:县社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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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事项:对再生资源的分拣、处理、集散、储存不在规定场所内进行的行政检查。
依据《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2007年10月31日石家庄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08年1月20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2008年2月21日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