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05-20    来源:消防大队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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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法定实施主体 行使层级 第一责任层级
1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     《河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三条. 消防救援机构 市级、县级 深泽县消防救援大队
2 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五条;    《河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令第122号)第四条. 消防救援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 深泽县消防救援大队
3 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   《河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九条. 消防救援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 深泽县消防救援大队
4 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   《河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第三十八条。 消防救援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 深泽县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