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依据
依据《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
二、职权范围
贯彻执行《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加强县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管理,及时受理查处再生资源回收违法案件,依法秉公办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要求,履行办案程序,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办案。认真接受群众监督,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提升办案水平。
三、责任目标
1、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
2、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认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抽查计划,对抽查对象定期开展抽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章必纠”。
3、按规定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工作规范、执法标准、执法内容、期限、处罚标准、监督电话,公布违示责任追究方法。
4、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岗位培训。
5、建立责任制,把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科室、部门和每个执法岗位、执法人员。
6、加强廉政建设和纪律监督,建立执法人员岗位轮换、末位淘汰、调离、辞退等制度不发生以权谋利、徇私舞弊、执法违法等行为。
7、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文书使用规范,台账登记清楚。行政执法错案率低于1‰,错案追究率达100%,行政复议更改率为零,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
8、认真处理答复各类人民来信来访,处理答复率100%。
四、责任考核
1、为认真贯彻执行好本责任书,实行半年抽查,年终考评。
2、考核内容按行政执法责任制百分考核实施。
3、不发生“三乱”行为。
4、做到行政复议更改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
5、对责任目标完成得好的单位及人员,给予表彰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评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资格,终止或部分终止执法委托,对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深泽县供销合作社 负责人 签字:
行政执法单位 负责人 签字:
行政执法人员 签字:
二0一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