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水利局水土保持涉企收费目录
发布时间:2026-07-30    来源:水利局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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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泽县水利局水土保持涉企收费目录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深泽县水利局

深泽县国家税务局

事业单位

水土保持补偿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服务内容:对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地貌植被、水土保持功能进行生态补偿,统筹用于区域水土流失预防、生态修复及损毁水土保持设施恢复治理。

涉及事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取土采石挖砂、烧制砖瓦、排放弃土弃渣等扰动地表、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活动。

1.一般生产建设项目:1.4/㎡(按征占地面积一次性征收);

2.矿产开采:建设期1.4/㎡;开采期露天矿0.7/m³,地下矿0.3/m³;油气井按占地1.4/㎡·年;

3.取土、采石、烧制砖瓦:0.3/m³;

4.排放弃土弃渣:0.3/m³(已计征的不再重复征收)。

标准定制方式:国家定区间指导价,省级在国家区间内制定本省具体执行标准,市县遵照执行,不得自行定价

标准制定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省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冀价行费〔2017173号、冀财非税〔20205号。